2008年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实施方案-慰问老党员

时间:2021-10-26 15:04:1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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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实施方案:慰问老党员

【摘要】: 200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对象1、老红军;曾任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离休干部;正在   200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

  1、老红军;曾任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离休干部;正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老干部;曾任市级正职的老干部遗孀;无生活来源的离休干部遗属。

  2、生活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下岗失业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

  3、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建国前老工人,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4、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生活困难的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二、任务分工

  1、慰问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及遗属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

  2、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4、慰问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等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2008年“两节”慰问和送温暖活动,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要把“两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满腔热情地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2、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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