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八)五页

时间:2021-10-23 14:48:00  来源:网友投稿

 同学会章程(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 中学 99 届 2 班同学会”。

  第二条 ** 中学 99 届 2 班同学会是所有在 2 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 2 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异常会员:班主任等有关教师。

  第三条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团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组织同学会会员进取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所有在 2 班学习的同学都可进取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进取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异常会员除外)。

  (四)进取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进取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忙。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景。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景,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 16 人)

  (二)会长 1 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景,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 4 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 2 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理解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光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 200 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 12 月31 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景)。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进取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 2000 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 5 位或者 10 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必须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 30 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景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 QQ 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 1 至 2 天,如经大家讨论经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 2016 年 2 月 11 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推荐访问:同学会 章程 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