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地震应急预案范文

时间:2021-10-23 14:41:39  来源:网友投稿

 x ** 区地震应急预案 模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 ** 区地震应对机制,保障地震应急工作依法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应对地震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城市韧性。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2.3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1.2.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2.5** 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2.6** 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实施办法

  1.2.7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1.2.8** 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9** 省地震应急预案

  1.2.10** 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 区范围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波及 ** 区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因地震灾害引发火灾、地质灾害和铁路、电网、管网等重要设施损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上,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军地联动、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

  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协同联动,依托京津冀应急联动机制,加强 ** 区与北京、天津和省内周边城市的协调联动,推进应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细化工作措施,部门间紧密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开展震后先期处置,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 区管委会是应对本区域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并协助国务院、省政府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县政府是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

 当预案执行中与实际地震应急处置需求情况不一致时,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1.5 地震灾害分级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经济损失,** 区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30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 ** 区发生 7.0 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1.5.2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50 人以上、30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 ** 区发生 6.0~6.9 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1.5.3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 ** 区发生 5.0~5.9 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1.5.4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

  当 ** 区发生 4.9 级以下且有震感的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1.6 地震风险分析

 ** 区所在的华北地区是我国强烈地震的多发区,如 1966 年邢台7.2 级地震、1976 年唐山 7.8 级地震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 区本地历史地震较弱,历史记载到的最大地震影响烈度为Ⅶ度,由 1679 年三河—平谷 8 级地震和同年的雄县 5¾级地震造成,但不能忽视晚更新世活动的牛东断裂和徐水南断裂的危险性。同时,** 区覆盖层较厚、层土质较软,对地震波的放大效应明显。** 区地势低洼、水资源丰富,还应该考虑砂土液化对工程的影响。

  依据《** 区规划纲要》,提高城市抗震防灾标准,** 区抗震基本设防烈度Ⅷ度(0.2g)。** 区所处区域的断裂主要是太行山山前断裂带、徐水南断裂、牛东断裂和高阳断裂。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01-2010),可忽略发震断裂带错动对地面建筑的影响。

  ** 区及周边 50 公里区域范围内历史有记录的破坏性地震(4.7 级以上)历史上共有 9 次,其中 5.5 级以上的有 4 次,分别为:

  (1)1624 年保定 5½级地震(震中烈度为Ⅶ度);

  (2)1658 年涞水 6 级地震(震中烈度为Ⅶ-Ⅷ度);

  (3)1679 年雄县 5¾级地震;

  (4)1923 年高碑店 5.5 级地震(震中烈度评定为Ⅶ度)。

  结合 ** 区现有建(构)筑物及未来新建、改建建(构)筑物的特点,** 区在地震灾害中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主要有:三县城区既有建

 筑、白洋淀水域古村落、白洋淀蓄水坝体、临淀区域可能发生的土壤液化、震后白洋淀的泄洪问题以及震后多灾种耦合带来的问题,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程,可能受到地震影响的建筑、高铁、管廊、基础设施等。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指挥机构

  2.1.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震灾预防中心主任

  成员:** 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筹备组、震灾预防中心,雄安集团、国网 ** 区供电公司、雄安铁塔公司、雄安移动公司、雄安联通公司、雄安电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2.1.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 ** 区应急管理局,由 **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现场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 **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部设立相关应急工作组,常设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治安疏导组、调查评估组、涉外事务组、专家组、交通运输组、环境保护组、气象服务保障组等。

  2.2 工作职责

  2.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 ** 区抗震救灾工作。

  (2)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实施舆情引导。

  (3)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

  (4)依据应对需要,向 **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必要时,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提出援助请求。

  (5)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承办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运转。

 (2)为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

  (3)负责 **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抗震救灾工作进度的汇总、报告、通报。

  (4)组织开展日常应急检查,指导各单位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5)承担 ** 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区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地震灾害中涉及外籍人员相关工作事宜。

  (2)** 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地震灾害中涉及港澳台同胞的相关工作事宜。

  (3)** 区宣传网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舆论引导等工作。

  (4)** 区改革发展局:负责协调对受损的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保障公众通信网络畅通,做好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应急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市场保供工作。

  (5)** 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应急物资及捐赠物资、疏散转移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道路、桥梁、轨道、供

 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组织水利设施抢险抢修;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灾区应急供水工作;组织评估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并组织监测、处置灾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

  (6)** 区公共服务局:负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协调伤病员转运和疾病预防控制,灾区防疫消杀工作,报告伤病员救治信息和疾病防控工作;组织在校师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和应急演练,组织在校师生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安全疏散;做好遇难人员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等善后服务工作。

  (7)**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害现场环境的监测、监控与评价。

  (8)**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次生地质灾害排查,加强监测预警,防范次生地质灾害。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灾区市场稳定。

  (9)**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 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地震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牵头实施;负责 ** 区地震灾害预测预报日常监管、应急救援体系和物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信息平台。

  (10)** 区公安局:配合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灾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地震现场治安秩序、负责灾区公

 安系统特殊单位(包括看守所、拘留所等)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等工作。

  (11)**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气象保障;加强气象监测分析,滚动发布灾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

  (12)** 区消防救援筹备组:负责地震灾后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13)** 区震灾预防中心:负责开展地震监测和震后趋势判定;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和响应决策支持,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烈度评定、科学考察等地震现场工作;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14)雄安集团:组织协调建筑施工队伍和装备,配合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15)国网 ** 区供电公司:负责受灾范围内电力系统恢复及所辖电力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为应急抢险提供电力保障,及时恢复灾害现场电力供应。

  (16)雄安铁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组织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保证通信畅通。

  三县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县地震

 应急预案,负责本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维护,组织建立健全综合救援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演练;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地震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本县的地震应急救援的先期紧急处置,及时组织实施人员紧急救助、疏散安置。

  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

  2.2.4 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以下具体工作: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指挥各部门参与地震救援;

  (2)组织制订应急救援和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方案,向各应急工作组下达工作任务;

  (3)督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并实施,接受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

  (4)负责现场处置沟通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材料汇总等综合工作;

 (5)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6)及时向 ** 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落实 ** 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决定事项和 ** 区领导批示、指示。

  2.2.5 相关应急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 **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区震灾预防中心、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记录地震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协助现场指挥官协调各工作组参与处置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 **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区震灾预防中心、消防救援筹备组、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公安局、有关专业救援队伍、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统筹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灾后救助和疏导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县政府牵头,** 区相关部门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根据地震灾害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4)医疗卫生组:由 ** 区公共服务局牵头,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县政府牵头,** 区有关部门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等工作,安置受灾人员,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司法援助。

  (6)新闻宣传组:由 ** 区宣传网信局牵头,** 区应急管理局、** 区震灾预防中心、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统一发布地震信息,客观公布灾情进展、政府举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7)治安疏导组:由 ** 区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灾害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工作;对灾害现场进行保护、警戒隔离,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

  (8)调查评估组:由 **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区震灾预防中心、有关部门及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收集灾害现场有关物证,查明灾害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形成评估报告,提出防范措施。

 (9)涉外事务组:由 ** 区党政办公室牵头,** 区党群工作部、公安局、事发地县政府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在地震中涉及外籍或港澳台同胞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或港澳台的,及时通报有关国家或香港、澳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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