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22 10:24:49  来源:网友投稿

 XXX 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XXX 高新区、XXX 景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机构)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履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推进“幸福教育”做出更大贡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XXX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和 XXX 市优秀教师、XXX 市优秀教育工作者、XXX 市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成教中心、职业(技工)学校、职业(技师)学院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职业(技师)学院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市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成教中心、职业(技工)学校、职业(技师)学院的专任教师。

 3.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成教中心、职业(技工)学校、职业(技师)学院管理人员,各级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机构中

 的教研、管理人员。

 4.市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成教中心、职业(技工)学校、职业(技师)学院的班主任。

 5.各级教育部门中的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管理人员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所占比例控制在受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总数的 20%以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和职业(技师)学院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有教师职称且近两年以来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也可以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所占比例要控制在受表彰优秀教师总数的 10%以内。

 各级教育部门中的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管理人员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需提前征求市教育局意见。

 6.各级各类学校(学院)、各级教育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副县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7.XXX 年以来已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

 二、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表彰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60 个,市优秀教师 200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50 名,市优秀班主任 50 名。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市直系统[包括市直学校、市属职业(技师)学院、驻 XXX 单位直属学校(幼儿园)以及 XXX 高新区、XXX 景区所辖学校(幼儿园),下同]教职工队伍规模、教育发展状况等因

 素,将推荐名额按比例予以切块分配。为便于好中选优和区域发展平衡,实行差额评选、等额推荐,各县(市、区)和市直系统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不得突破。

 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各学段、学科的平衡。各县(市、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教、特教、体校)按 0.5:4:3:2.5 的比例分布(XXX 区可将高中名额按比例调至幼儿园、小学、初中使用)。要合理统筹各学科之间的平衡,努力做到基础教育各学科均有一定数量的代表,避免个别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要重点向农村教师,特别是在山区、库区、湖区、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倾斜,各县(市、区)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镇,下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受表彰比例不低于表彰总数的 35%(XXX 区不低于表彰总数的 15%)。要注重向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倾斜,各县(市、区)推荐的中职学校教师应占高中段推荐教师总数的 10%以上,同时有特殊教育的县(市、区)及市直系统推荐的人选中必须含有特教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1.坚持以 XXX 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决策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近 5 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能够顺应时代和形势发展要求,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措施务实有力,发展充满活力,工作有亮点、有特色,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得到较高评价,社会反响良好。单位获得过县级以上单项或综合奖励,或在县(市、区)级以上有关会议上作过经验介绍(典型发言)。

 3.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中小学校应具备市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资格。

 4.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

 5.职业(技师)学院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市优秀教师

 坚持以 XXX 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无任何

 违法违纪问题,且近 4 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和责任感、使命感; 2.有道德情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幸福教育”,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有扎实学识。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 4.有仁爱之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关爱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 XXX 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且近 4 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

 坚定,品德品质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四)优秀班主任 坚持以 XXX 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精心培养每一个学生,充分展现新时期班主任的良好形象。从事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担任班主任 5 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且近 4 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人师表,以人为本,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2.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所带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近四年所带班级或本人因班级工作受到两次以上学校表彰,或本人受到县(市、区)级及以上

 表彰;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时,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农村教师; 2.援疆援藏教师、城区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 3.担任班主任时间较长者; 4.按照“一师一优课”要求有“优课”者; 5.发表与专业有关的论文或承担有关研究课题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上报材料失实的; 2.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不符合师德要求言行的; 3.其他应予取消资格的。

 对上报材料失实的,要追究有关申报单位、审查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和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推荐一并进行。各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评选推荐工作。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所在单位和乡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县(市、区)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办法产生。按照评选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所在单位成立评选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 5 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单位民主推荐小组人数不少于 7 人,其中教师代表人数要占到推荐小组总人数的半数以上。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按要求直接向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由相应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推荐。

 (2)县(市、区)推荐小组评选。推荐对象确定后,经所在乡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规定比例进行复审后,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参加的评选推荐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和综合评选。评选通过的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符合条件者,在县(市、区)公示 5 天。各县(市、区)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表彰对象,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县(市、区)评选推荐小组人数不少于 13 人,其中,专家和教师代表人数各不少于三分之一。为保证评选质量,所有人选(单位)都应通过差额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

 市直系统的评选推荐按照县(市、区)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3)全市范围公示。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市直系统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结构比例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在 XXX 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7 天。

 (4)发文表彰。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先进单位和优秀人选,于教师节前发文表彰。

 2.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要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的县(市、区)(市直系统),将取消本次的推荐结果,并取消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

 五、上报材料 1.XXX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审批表(一式三份); 2.XXX 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审批表(一式三份); 3.XXX 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情况一览表(一式二十份); 4.XXX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册(Excel 表格,一式两份); 5.XXX 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评选推荐名册(Excel 表格,一式两份); 6.推荐人选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征求意见表(一式一份); 7.单位教师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8.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9.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综合奖励 1—2 件,业务奖励 1-2 件,论文、论著、参编教材等材料 1-2 件,名称、件数等信息要和附件 5 内容完全一致); 10.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推荐评选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11.推荐评选工作报告(一份)。

 各县(市、区)、市直系统务于 8 月 8 日前将 1、2、4、5、6、7、8、10、11 等项材料(A4 型纸,审批表正反面打印),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文本用 U 盘报送,同时发电子邮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直系统以及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

  附件:1.XXX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及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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