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22 09:53:31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和规范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第二章

 三级管理

 第三条

 实行分管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由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配备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对全院医学装备资金进行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

 设备科是全院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学装备管理全过程,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和实施等工作。

 (二)负责医学装备计划、审批、购置、验收、发放、质控、维护、维修、保养、应用分析并参与报废处置等全程管理。

 (三)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四)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五)组织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六)按照国家规定对全院的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

 (七)对医学装备实行科学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配置。

 (八)开展物资设备管理效益分析和教学科研工作。

 (九)加强大中型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十)加强对医学装备的调研,了解使用情况,并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第六条

 使用部门应在设备科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逐级建立使用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始使用。

 (二)新进仪器设备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安装和调试,在使用前要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三)对于不可随意挪动、搬动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生仪器运转异常时,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学工程部责任工程师,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

 (四)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使用说明书)须保持完整,破损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

 (五)仪器设备使用结束,由设备管理人员检查收存,关机放置。如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责任工程师,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六)对于临床使用部门需要申请试用的产品,需要到设备科和医务处办理试用手续。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制度有设备科负责解释。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工作制度 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常务副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秘书 1 名,委员若干。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 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

 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合肥市卫生局、安徽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 10000 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无记名投票,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7、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三级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8、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设备安全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9、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10、定期听取设备科工作汇报,审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转达医疗设备管理反馈信息,并审察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11、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年初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议一年设备预算方案。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工作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

 12、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杜绝浪费,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13、设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装备 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