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时间:2021-10-21 13:56:13  来源:网友投稿

  XXX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委

 托

 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甲方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律师助理

 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涉嫌

  案的辩护人。

 第二条

 委托律师的代理阶段、权限及具体事项如下:

 1、 2、 (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办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及辩护。

 2、如乙方承办律师在完成委托事项工作中失职,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律师为其继续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3、甲方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以隐瞒事实。

  4、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承办律师真实案情,否则乙方承办律师自知晓上述第3条情形起,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辩护。

 第四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办律师有向甲方了解涉案真实情况的权利。

 2、乙方承办律师作为甲方辩护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应指派取得执业证的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实习律师或助理作为辅助人员参与辩护,应在本合同中明示。

 4、乙方承办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第五条 根据《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规定,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律 师 代 理 费 人 民 币 / 港 币

 元,办案差旅费人民币/港币

 元。以上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逾期支付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第 六 条 本 委 托 协 议 有 效 期 自 双 方 签 订 之 日 起 至

  止。

 第七条

 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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