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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9 12:50:43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摘要

社会保险篇

1、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3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以 3350元为基数收缴:

按高档次基数缴纳的 2013年度(全年)应缴: 3350 X 100%< 20%x 12= 8040元

按低档次基数缴纳的 2013年度(全年)应缴: 3350 X 60%X 20%X 12= 4824元

、2013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以 3350元的60%为基数收缴:

按5.6%比例缴纳的2013年度(全年)应缴: 3350 X 60%X 5.6%X 12+90=1440.72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样定的?政府是如何补贴的?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

年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 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15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 多得。前面4档政府补贴分别为 30元、35元、40元、45元,从第5档起均是补贴50元。

 对城乡三无人员和I、n级重度残疾人,政府代其缴纳每年 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样定的?

201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60元,对城乡三无人员和残疾等级为 1-2级的残疾人个人无需 缴费,全额由政府补贴,对于城乡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 24元,农村居民个人缴费

标准为每年50元。

4、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我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

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 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 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 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5、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可以报销吗?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我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 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50%计入最高支付额。

6、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 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 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 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 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7、一年度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支付范围包括: 医保甲类药品、乙类省增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

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 每年每位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600

元,基金支付50%参保居民个人支付 50%我街门诊定点为新开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各种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20万元(含大病医疗互助)。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费用如何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标准 1000元,对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标准 300元。

1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从什么时候起可以享受相关待遇?未及时续费的待遇会 受到什么影响?

新参保人员从缴费下月起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28天之内参保)缴费当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超过规定时间续保, 但3个月内补足的,补缴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逾期3个月 后补缴的,补缴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但该结算年度内自付比例提高 10%未补缴的, 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1、哪些病种可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川期等 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 《长沙

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 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

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

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 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 血压病川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 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 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12、办理特殊病门诊门要哪些资料?

《医保手册》、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 2寸相片一张、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

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 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13、哪些人可按《湘政办法 [2012]18号》文件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小集体职工” ,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纳入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一) 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曾在我省城镇小集体企

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 3年及以上;

(三)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培训鉴定篇

14、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所有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

业技能培训补贴;已经进城务工和有进城就业愿望年龄在 16岁至45岁之间有初中以上文化

程度的农村劳动者, 可以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大中专院校(含技师学校、技工学校)

在校学生不得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15、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一样。职业技能培训按职业(工种)

类别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补贴: A类职业(工种)1000元/人;B类职业(工种)600

元/人;C类职业(工种)300元/人。属于农村低保户的,另外给予每户 1人不超过上述技

能培训补贴标准 50%勺扶贫培训补贴。

16、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十类)、已经进城务工和有进城就业愿望的

全省境内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的农村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7、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多少?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鉴定职业(工种)类别分别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 A类150

元、B类120元、C类100元。

社保补贴篇

18、哪些人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持《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灵活就业申报的,可申请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一般为 3年。

19、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低6%8%

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低

6%

8%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

于6%勺,全额补贴;达到或超过 6%勺,补贴其缴费基数的

“ 4050”以下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 基数的3%

小额贷款篇

20、 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我市(含六区三县、市) 自主创业的个人(含合伙经营,下同),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 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下同)可以申请小企业贷款。

21、 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①经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租赁或承包经营,或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 的必须出具租赁承包合同, 或提供营运证;从事种养殖业的, 必须由当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 开具经营证明;

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运输业除外)和一定的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 金的 40%;

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具备还贷能力;

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22、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是多少?

个人小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 10 万元,合伙就业的,总额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贷款

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经申请批准可展期一次, 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确定, 可以上浮 3 个百分点, 国家对下岗失业者人员用于从事微利项目 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劳动维权篇

23、 对哪些违法行为,投诉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的。

 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 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未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其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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