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

时间:2021-10-17 10:18:14  来源:网友投稿

  ** 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特制定《** 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效率、可持续”原则,以实现“两增两控”(“两增”即:指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水平)为目标,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彰激励,全面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引导,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1.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价格合理、期限灵活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增加金融机构资金来源。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负责)

 2.推动信贷计划单列。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

  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的提升,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细分落实责任,提高考核权重。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3.落实尽职免责机制。督促商业银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配套设定合理的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商业银行小微贷款不良率只要不超过年度不良率目标 2 个百分点,可不作为监管评级的扣分因素,以更有力地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机制。

 (人民银行x ** 县支行、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4.落实金融顾问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顾问与企业之间开展结对子、固定式、常态化帮扶服务,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需求。

 (县金融办、县经贸局、人民银行 行 x ** 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5.探索建立还贷周转金制度,为贷款银行担保足额续贷的企业提供短期垫资服务,解决企业应急周转资金需求。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二)加强联动,推动信贷产品创新

 6.对于缺乏抵押品但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7.对于征信记录良好、经营正常、依法纳税的企业,通过联动市监、税务等部门,积极扩展“银税互动”平台,根据企业征

  信、纳税记录等数据,探索“年审贷”、“税贷通”等产品。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8.对于拥有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科创类企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投贷联动试点银行通过“股权+债权”予以支持。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县金融办、县农林科技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9.对于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按照相关续贷监管要求,研发“循环贷”等产品,积极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保证对企业的连续性支持。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0.对于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小微企业,积极推广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1.持续加大全县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担保能力,**融资难题。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三)多措并举,合力降低融资成本

 12.发挥好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负责)

 13.通过降低服务成本、争取银行让利等途径,切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5%。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4.对于小微企业在融资中产生的公证、评估等各类费用,通过降低服务成本、引导合作银行让利和金融机构自评等途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负责、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5.在加大信贷投放的同时,梯次化培育企业挂牌上市,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推进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手段,提高非信贷融资占比,实现全方位融资,不断降低融资成本。(县金融办、县经贸局、县财政局负责)

 (四)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融资效率

 16.引导商业银行简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优化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负责、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7.鼓励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开展金融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度。

 (人民银行 x ** 县支行负责、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8.鼓励大中型银行下沉网点延伸服务,下放一定额度的贷款审批权限,使其决策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缩短决策链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19.鼓励地方性法人银行向基层增设机构网点,增加信贷资金供给渠道,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效率。

 (县农商银行、县长安银行负责)

 20.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的设

  立工作,切实降低担保费率。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不断壮大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 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把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标准可行的体制机制,将每项工作分解到位,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 ** 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监局、县经贸局等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有效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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