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时间:2021-10-13 15:34:18  来源:网友投稿

 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健全完善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体系、推进体系、制度体系、督查体系,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组织、政治、思想、干部队伍、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深化从严治教,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南京教育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行政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3.每年年初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与直属学校(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起各部门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4.每年 3 月、12 月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遇到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5.每年 1 月 31 日前,分别向市委、市纪委(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规范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施好“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主题党日”等各项党组织活动,局(工委)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7.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从严落实“六讲六杜绝”“六个坚决消除”要求,全面彻底消除“杨、季、缪”恶劣影响,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领导带头,躬身垂范,层层示范带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8.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动摇,坚定“四个自信”不动摇,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动摇。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设置干部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系列宣讲活动,推动学用结合。

 9.强化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运用好“学习强国”APP 等学**台,深化党员干部在线理论学习。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加强对系统各级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

 10.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既做好“规定动作”,又抓好“特色动作”,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11.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每年 6 月、12月各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研判会,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及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工委领导作用,严把提名动议推荐关、考察考核关、廉政关、工委研究关、公示关,切实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3.定期召开工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 1 次),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加强预警提醒和风险防控。

 1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核查制度,做到“凡提必查”,对新任干部坚持任前廉政谈话。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5.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领导力、群众领导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16.加强教育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化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党建,持续开展“新时代先锋行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提升群众工

 作水平、加强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

 17.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

 18.每年 12 月份,开展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六、加强作风建设 19.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规范开展履责记实工作,紧盯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强力推进,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往深里抓、实里做。围绕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南京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针对梳理出的教育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1 个问题和 40 项整改措施,要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持续推动落实。

 2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进一步严格招生、招聘、招标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严密防范违反廉政纪律、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

 21.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重点,主动查找并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多渠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减轻基层学校(单位)负担,认真办理“12345”工单,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2.开展“师德建设年”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师德建设评估督导机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师德师风建设满意度调查,多措并举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完善师德教育培训制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推进师德师风监督员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师德师风监督员,重点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对违规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3.广泛开展各种文明传播和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思路,扩大“名师公益大讲堂”等志愿服务品牌效应,开展“南京教育好故事”分享,不断提高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南京教育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七、加强纪律建设 24.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工作的各项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建立完善对下级监督的工作机制。

 25.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干部档案核查、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工作制度。干部档案核查率为 100%、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比例 10%、每年有计划的对学校(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率达 100%。

 26.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和载体,对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量化考核,建立完善定期督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八、加强制度建设 27.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相关意见,以及教育工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28.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深化“一主两翼”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教职工主体地位和校务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在教育收费、装备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收费。

 29.按照局(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等,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深入查找部门、学校、单位和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预警及时、措施得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预防腐败的科学化水平。

 30 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8+X”制度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纪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31.结合教育特点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单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深化调研检查 32.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督促检查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教、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3.年初,督促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结合本学校(单位)、处室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落实时限。

 34.年底,组织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同时将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实绩纳入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内容,作为评先评优、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审阅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对于述廉不够的责成补充完善。

 35.建立工作调研制度,每年对 4 个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按照党政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把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继续抓实抓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主动认领问题,上下联动,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37.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加强对局机关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创造良好条件和提供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等各项保障。

 38.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查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招生考试、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39.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40.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

 41.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组织 1 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质量和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以更高标准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责任清单。

 一、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工委书记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代表工委向市委签署并提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深入谋划党风廉政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具体责任和各牵头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

 3.着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对工作部署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着力解决,认真督促解决党风廉政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从严督促考核。负责组织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评选先进的基本条件。指导相关处室和单位严格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各项措施,

 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找差创新实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指导做好对标找差和争先进位工作,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南京教育首位度。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度亲自进行廉政专题教育 1—2 次,与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

 6.全面深入抓好教育系统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工作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抓好落实推进。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责成职能部门有效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7.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对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依法依纪依规办案的组织领导,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

 8.带头接受监督。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局(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和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涉及党的建设、干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议题均需通过工委会研究通过,工委书记末位表态。亲自组织召开局(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抓好中心组学习,落实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进一步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9.当好廉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重视家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10.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每年 1 月主持起草并亲自修改定稿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1

 月 31 日前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接受检查考核,对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

 二、工委副书记责任清单 1.协助工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制定党的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方面纳入其中,做好党建工作的任务分解,加强检查考核,促进任务落实。配合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分解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3.加强督促指导。督促分管处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各项任务,年底带队检查考核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 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相关处室和单位严格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找差创新实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指导做好对标找差和争先进位工作,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南京教育首位度。

 4.抓好作风建设。兼任局机关党委书记,主动查找并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持续推进治庸问责,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制度,杜绝为官不为、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5.狠抓师德师风。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建立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组织开展各种文明传播和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工作思路,扩大“名师公益大讲堂”等志愿服务品牌效应,开展“南京教育好故事”分享,不断提高品牌的影响力。落实教育工委有关规定,持续推进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组织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

 6.开展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党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 1 次专题学习,落实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与分管处室、学校(单位)负责同志,年度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

 7.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强对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依法依纪依规办案的组织领导,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

 8.当好廉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重视家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9.落实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接受组织考核。

 三、局长责任清单 1.履行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局机关和系统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担负主要领导责任。

 2.支持工委工作。与工委主要领导一同定期研究、部署局(工委)及直属学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3.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领导在研究推进教育发展各项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系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

 4.规范权力运行。带头执行局(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和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民主,推动全年教育目标任务和重大教育改革举措顺利完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推动系统“一主两翼”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全面深化,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5.强化教育管理。加强系统内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与班子其他成员年度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且有记录、可核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营造教育系统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6.加强监督指导。指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学校(单位)全面梳理修订本单位(处室)承担的各项职权,科学编制职权目录,梳理规范、修订完善或新建相关制度,推进形成长效机制;督促各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定期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相关处室和单位严格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找差创新实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指导做好对标找差和争先进位工作,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南京教育首位度。

 7.加强风险防控。积极参加工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加局(工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自觉查找并督促各分管领导及时查找系统各领域及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8.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依法依纪依规办案的组织领导,发现系统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件及时批阅,认真督促解决党风廉政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9.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0.当好廉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作风

 建设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重视家风建设,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年底,围绕个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副局长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分管条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定期研究、布置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引导,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2.加强检查考核。指导相关处室和单位严格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找差创新实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指导做好对标找差和争先进位工作,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南京教育首位度。经常性地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学校(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加强对直属学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支持案件查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和相关信访举报的及时批办或领办查处;及时发现分管范围内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并主动报告,不遮掩、不护短;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4.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及时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坚持分管领导上党课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与分管处室的负责同志、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为分管学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开设 1次专题党课,且有记录、可核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营造教育系统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5.注重日常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分管处室、学校(单位)全面梳理修订本单位(处室)承担的各项职权,科学编制职权目录,梳理规范、修订完善或新建相关制度,

 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对分管范围内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所在支部“三会一课”加强指导和监督。

 6.加强风险防控。积极参加工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加局(工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主动查找个人岗位及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执行局(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和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当好廉政表率。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重视家风建设,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年底,围绕个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职责,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履行局机关纪委监督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如下:

 一、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在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年初提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拟定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2.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系统各部门、单位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

 3.做好对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年抽取 5—7 家直属学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每年抽取 4 家直属学校(单位)开展工作调研。

 4.承担对市教育局(工委)机关、直属学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制度建设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参与对各区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工作 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年度工作安排和纪检监察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把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到贯彻民主集中制、实施“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中。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推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办事。

 6.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作风建设实际,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发生隐身变异反弹的“四风”问题进行深挖细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完善具体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

 7.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经市委教育工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市教育局(工委)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8.受理对市教育局(工委)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9.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廉政文化主题活动,争创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基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每半年举办 1 次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讲堂活动,将廉政短信转发范围扩大至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加强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正反面典型为镜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引导系统党员干部筑牢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0.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等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对直属学校(单位)制定落实“五项清单”等党风廉政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11.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依据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公正用权、谋取私利的风险点,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教师招聘、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录取等关键岗位,要列为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重点。针对排查出的风

 险点,梳理权力清单,列出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规范运行的规章、规定、制度等,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2.坚定信念提升素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学习掌握现行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工作规则。每年举办一期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培训会,采取专家授课、观摩学习、座谈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素质。

 13.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让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基本标准,对党忠诚,守住底线,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委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

 2018 年以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工委立足教育系统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南京教育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就系统整体而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经认真梳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党的领导需要持续强化。局、工委领导班子以及主要负责人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在强化党的领导作用上还有不足,突出表现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履职情况检查督促不够,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监管力度不够;对基层单位责任书、五项清单落实的检查还不到位;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政治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少直属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务精力相对较少,有的对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认识不足。

 2.党的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工委在推动基层党建创新,推进党建工作全覆盖上,做了大量扎实工作,但实际成效还不明显,尤其表现在: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检查和指导不够具体,考核结果运用不足;民办学校、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党组织组建率还需提高,党员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直属学校(单位)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不够平衡,少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小组活动不经常。

 3.从严治党需要持续发力。工委坚持严字当头,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想了一些实招,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但在具体落实上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责任追究措施不够有力,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着力不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不够完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在“五项清单”制定等方面不能有效结合实际;基层还有学校未设专职纪委书记,有的兼职纪委书记还分管职责范围外的业务工作,且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素养有待提高;廉政

 风险防控仍有漏洞,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仍存在。

 市委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查摆情况,现就工委整改完善有关问题,制定任务清单如下:

 一、全面强化“两个责任”,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落实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年初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 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部署,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构建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科学有效的落实机制和严格规范的追责机制。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局(工委)各位领导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一季度 2.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自觉主动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域、教育具体业务工作之中。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局(工委)各位领导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全年 3.半年召开 1 次工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制定完善改进计划措施,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领导:张生

 分管领导:夏莹、黄辉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织处、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一、三季度 4.全面推进落实“双报告”制度,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年底向工委和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

 牵头领导:张生 分管领导:夏

 莹、黄辉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20 年 1 月 5.加强检查考核,年底组织对直属学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方面,与干部奖评考核、提拔使用挂钩。坚持“一案双查”,严格实施问责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牵头领导:张生 分管领导:局(工委)各位领导 牵头处室:组织处、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20 年 1 月 6.落实工委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工作制度。

 牵头领导:张生 分管领导:夏

 莹、黄辉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7.落实机关纪委定期向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报告落实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夏

 莹 牵头处室: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二、持之以恒反“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8.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开展作风建设整治,重点查找:以公务接待为名进行公务接待变相违规公款吃喝、利用召开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利用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变相违规公款吃喝、以各种理由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同城部门相互公款吃请、以工会活动或组织培训为由变通处理有关接待费用、接待费用“化整为零”以加班工作餐等名义报销;借公务差旅、学习培训、工会活动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或外出期间擅作主张更改线路或行程变相旅游、无实质性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违规公款出国(境);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行为;以“食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名义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券卡、香烟、高档礼品;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反弹回潮,积极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夏莹、黄

 辉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组织处、财务处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全年 9.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发现在专项检查中,由财务、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针对专项治理范围内的不规范行为和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主动查找发现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在职

 教师有偿补课、在培训机构兼职,社会培训机构违规违纪和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等情况;学校公有资产出租收益监管缺失情况。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夏莹、潘东标、张利明、黄

 辉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组织处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全年 10.深化工作调研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整改完善,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总结完善调研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作调研制度的作用。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夏

 莹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组织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政法处 完成时限:2019 年 4 月、5 月 11.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廉政短信提示制度,强化日常提醒教育。每半年举办 1 次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讲堂活动,强化专题教育学习。加强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正反面典型为镜教育系统党员干部。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夏莹 牵头处室:宣德处、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 3 月、9 月 三、坚持抓早抓小,强化重点领域执纪监督 12.根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学领域不规范问题加强执纪监督。重点关注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学校招生执行“六不”要求情况,各种名义乱收费情况,在教辅资料、教学设备采购订购中收取回扣情况,教育教学项目监管情况等。把握关键环节,力行制约监督,通过

 整治专项行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有效解决教育系统重点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夏莹、张利明、周

 鹏、黄

 辉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全年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请示报告、重要情况通报、民主生活会等规定。下半年对直属学校(单位)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局(工委)各位领导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织处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全年 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14.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督促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在班子内部形成政治坚定、勇于担当、坚持原则、规范有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加强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党性教育、宗旨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尚德、修德、守德,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各方面,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地。工委将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牵头领导:张生、孙百军

 分管领导:局(工委)各位领导 牵头处室:组织处、宣德处、机关纪委 责任处室:各处室 完成时限:2019 年全年

推荐访问:工委 党风廉政建设 市委


[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