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展5+2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时间:2021-10-11 16:30:15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开展 2 5+2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问题,减 轻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根据 X XX 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 1 2021 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X XX 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会以及市北区教育局 的相关要求。我校将于 8 8 月 0 30 日全面开启学生课后服务工 作。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 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 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 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有服务需求 的家长能够接受免费基本服务;坚持公平性原则,尊重家长 意愿,积极引进公益性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为家长提供多种 选择;坚持激励性原则,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适当增 加绩效补贴;坚持安全性原则,学校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 安全管理责任。

 三、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课后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 学校校内基本课后服务(免费性质)

 (1 1 )课后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安排在下午有课的上 课日,放学后开始至 0 17:30 结束。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 捷,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统一集中放学为 17:30,有特 殊情况家长可提前通过班

 主任约定 16:30、0 17:00 两个时间 段接孩子。

 一、二年级:每周一、三、五下午 三至六年级: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2 2)

 )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 筹安排”的机制;通过班级群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 的方案,确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 式等内容。对于家长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 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 按时入托;因疫情防控要求,8 8 月 0 30 日未正常返校的先提出 申请,待正常返校后即可参加课后服务。

 (3 3 )课后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 跨年级统筹组班集中; (4 4 )课后服务人员:学校教师轮流看护,每天安排一名 学校干部进行巡查; (5 5 )课后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 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 适时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 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会课堂活动等。

 2. 第三方培训机构入校服务(收费性质)

 (1 1 )引进方式:学校进行监督指导,家委会审核、组织 采购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校提供托管服务;(已经按照流程 经市北区民教科、校级家委会审核)

 (2 2 )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为每天放学后开始至 0 18:30 结 束。特殊需求课与第三方机构沟通协调。

 (一、二年级:每周二、四下午,从学生午餐后开始)

 (3 3)

 )托管内容:机构要确定托管内容和以培养学生综合 素质为目标的个性化、特色化课程; (4 4 )收费方式: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直接与第三方对 接。

 四、保障措施 1. 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 工作的第一位,采取班主任送托、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 离校等“无缝衔接”交接措施。学校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课 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 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 预案措施。

 2. 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坚持”家长自愿、公 益服务”原则;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 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免费托管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 用;不与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托管教师要 做好出勤记录,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 确保学生安全。

 3. 强化监管。坚持对第三方机构的时刻监督,切实做到 责权匹配,保障健全。严禁机构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学科类 培训,严禁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学校和家委 会做好托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 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

 4. 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 家长的意愿和灵活性。

 5. 保障机制。坚持保障好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权益, 充分发挥党团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教师轮流排班等 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增加绩效补贴。

 6. 服务考核。学校做好过程性资料留存,结合课后服务 工作开展情况、舆情情况、新闻宣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 2021 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舟山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达到100%;初步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

  二、工作目标

 2022 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全面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2023 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巩固 100%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建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小学扩容和初中学校培优行动,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公办学校,通过内涵发展加快形成一批现代化中小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到 2025年实现乡镇学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动工作,高质量共享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等,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加强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积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强化教育教学与生产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突出实践应用,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以“减量精质”为目标的系列培训,加强教学过程指导与评价,多形式开展中小学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工作。

  3.加强考试管理。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进一步加强中考命题管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探索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4.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 切实提高作业管理质量

  1.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健全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对完成基础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

  3.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各县(区)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部门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

  (三) 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保证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放学后托管服务全覆盖、学生有需求全覆盖。推行“5+2”模式,工作日每天下午课后

 开展托管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为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后 20 分钟。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 8:30。

  2.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本区域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上课、讲授新课。建立完善课后服务质量多方评价机制,组织托管服务示范学校评比。

  3.拓展课后服务渠道。鼓励各县(区)建立课后服务支持系统。校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力量不足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建立机构评估退出机制。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

  4.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海岛教研训一体化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不断完善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加快推出“问学名师”线上服务。

  5.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各县(区)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持续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充分考虑学校开

 展课后服务的时间、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以及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对招募志愿者提供服务的,要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志愿成本补助。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四)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1.全面摸清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同时实现与省、市、县(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2.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教育、文化体育、人社、科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3.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未通过审批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取消其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依法

 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4.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办法、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

  5.从严规范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 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 10 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 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6.实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依托“浙里培训”监管平台,推进资金监管数字化,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加

 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7.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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